Monday, 25 October 2010

剁手的伊斯兰刑罚本身并没什么大不了

中国日报网报道说,伊朗一名惯偷因抢劫糖果店 被当众执行剁手刑罚。我到觉得这条爱憎分明的法律没什么不好,美国和英国不妨搞个试点,看能不能推广。

该报道引美国国媒体报道,伊朗中部城市亚兹德一名32岁的盗窃犯10月24日被当众执行剁手刑罚,不过报道没有公布这名罪犯的姓名以及他所偷何物。这是伊朗本月第二起被判剁手刑的案件。

本月18日,一名伊朗男子因抢劫糖果店,被法官判处剁手的重刑,还要坐一年牢。他在抢劫后逃跑,但很快就被警方抓获。警察在他车上找到三双手套和大量糖果店的巧克力,可谓人赃并获。

根据伊朗法律,只有惯犯才会被判处如此重的刑罚,且通常公开执行。伊朗法官在过去很长时间内没有宣判此刑。

美国媒体报道这类消息,不过是要传达伊朗这个邪恶国家有多邪恶。

剁手刑法的问题不是没有,但跟伊朗关系不大,而是处罚犯罪,不应该对小偷小摸严厉打击,对窃国大盗网开一面。这恐怕是所有包括伊朗和英美国家都面临的问题。

前星期在火车上看到一则广告,大意是: “People from bad areas steal your mobile phone, People from good areas steal your pension”。

中国古代的庄子也说过:“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因此,跺小偷的手,并没什么,只要能把华尔街的大盗们的胳膊、腿儿、脑袋5的也多使劲剁剁(还有某广播公司的高管王8蛋们),那天下才太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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