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18 May 2010

蒙克:黄光裕背后的“有形之手”

曾经三次(2004,2005和2008)被列入胡润百富榜头名的黄光裕因行贿、内幕交易与非法经营罪被判监禁14年,成为胡润百富榜中最近锒铛入狱的富豪。胡润百富榜被戏称为“杀猪榜”,“谁肥就杀谁”。

不过研究商业腐败的律师王荣利分析说,黄光裕获罪同“民营企业家原罪”无关,他受控的犯罪都是发生在2004-05年间,即他成为中国“首富”后。他认为黄光裕有非凡的经营头脑和商业智慧,但是由于自身的局限,在中国法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没有能够与时俱进。

王荣利认为民营企业家在起家过程中养成了请客吃饭、小恩小惠等不良习气。但是当他们的商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行贿数量也水涨船高。也许对这些发展起来的企业家和富豪来说,“商场如战场”已经变成了现实,触犯法律会让他们陷入牢狱。

企业家“难言之隐”

在香港的政治评论员刘锐绍说,黄光裕案说明中国市场经济在转型中法制在不断完善,市场混乱在不断受到法律规范,这是一个确立和完善法律的过程。

不过在王荣利看来,类似黄光裕的富豪不在少数。中国百富榜的编撰人胡润(Rupert Hoogewerf)说,“中国几乎所有企业家都有难言之隐”,所以即使他们企业做得很大,雇用了大批员工,但是如果他们不按规矩办事,过分张扬,就会受到惩罚。

胡润认为,虽然黄光裕是个出色的企业家,但不谙政治。胡润还说,“令人奇怪的是,黄光裕并不用心经营政治关系”,“中国政治上层有不同派系,他(黄光裕)如果同甲派拉关系,可能会招致乙派忌恨,可能会被他们搞掉。”

权钱交易,官商勾结

虽然中国市场经济在整体上从法制不健全向法律规范化发展,但法律法规建设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摸石头过河”的商业活动仍然很多。不过同是“摸石头过河”,有的人"摸'得满盆满钵,有的把自己'摸"进了监牢。

因贿赂腐败入狱的富豪往往会牵扯出背后的许多管员,说明中国钱权交易的社会现实。黄光裕案发后许多高官纷纷落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前副院长黄松有、原广东省政协副主席陈绍基和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等。

刘锐绍认为黄光裕案有争议的地方在于审判不透明。大概是案件涉及许多高官,甚至可能揭出其它政治内幕,所以审理不能公开。这恐怕是中国社会腐败的真正症结。胡润年年排中国百富榜,但如果他把中国真正控制社会财富的人排个百人榜,估计就得卷铺盖离开中国了。

“摸石头过河”

有人把今天的中国比作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都是处于经济上升,国力增强,暴发户辈出的时代。中国时下的民营企业家,类似彼时美国的强盗式资本家(Robber baron),如摩根、洛克菲勒、卡耐基…这些所谓的“强盗资本家”在19世纪的美国靠巧取豪夺,在各行业确立了垄断和主宰地位。不过他们在规范美国工商业、促成美国崛起方面发挥的作用也受到肯定。

当初的美国暴发户和大亨被哈佛大学的学者钱德勒说成规范美国工商业的“有形之手”(相对于亚当·斯密的所谓市场的“无形之手”),说他们能够利用美国铁路网建成后形成的全国市场和已有的生产技术,协调了复杂的系统,提高了行业效率。

钱德勒认为,当初的美国工业化并非善与恶作道德斗争的过程,不是“纠缠含混不清的道德辩论,不大可能产生有用的结论,因为这些辩论的基础都是些未经检验的意识形态假设”。当然邓小平后来说得更直截了当——“摸石头过河”。

市场的“有形之手”

根据这种说法,美国的暴发户和大亨们当初虽然巧取豪夺,大发横财,当客观上通过兼并和垄断结束了行业的混乱与无序。他们被称为所谓的“企业政治家”,意即他们为企业界带来秩序,建立了规则和稳定,从而使美国成为20世纪的第一经济强国。

中国的工商业也从混乱逐渐向有序发展则在国家政治力主导下进行。中共掌权后先有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的计划经济体制。金融危机后在胡温主导下,政府鼓励大型国企垄断竞争性行业,“国进民退”被人称为新的公私合营。市场经济的“无形之手”在中国成了带有国家政治肌肉的“有形之手”。

黄光裕获罪受罚可能由诸多因素决定,诸如商业违法违规问题,但也有隐密的政治问题。在中国,行贿腐败问题和富豪一样,被高调地摆在前台,而与他们相关的官员和权力则被掩盖在幕后。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