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克
BBC中文网
更新时间 2013年9月4日, 格林尼治标准时间11:09
网名薛蛮子美籍华人查理·薛嫖娼被抓,并被中国国家媒体曝光,引起网民热议。名人嫖娼被抓本身不值得讨论,但此事引发的激烈讨论反映了难以调和的中国网络舆论对立。
对薛蛮子嫖娼被抓幸灾乐祸者一般是薛蛮子的意见不同者,他们都反对网络鼓吹西化、宪政或“普世价值”者。愤愤不平者也大有人在,他们为薛鸣冤叫屈,指责国家权力被滥用。
前南方周末高级评论员笑蜀的文章基本反映了不平者的主要观点,即嫖娼是道德问题,国家机器不应该干涉,否则就是滥用公器。
“嫖娼问题,或者说性道德问题”这种说法显然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卖淫嫖娼在中国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网络名人薛蛮子嫖娼被抓不是“私德”问题,是违法问题。
公权力对付嫖娼
有人对中国的法律或执法有异议,认为中国有待跟国际接轨。但实际情况是,卖淫嫖娼在大部分西方国家也违法,在英国如此,在美国(除了内华达州的一些地方以外)也是如此。西方国家也是用“公权力”对付卖淫嫖娼的。
还有不少支持薛蛮子的人在微博发帖说,警察设陷阱“整薛蛮子”,否认警察抓嫖的合法性。其实在英国美国,警察“钓鱼执法”抓嫖也是平常事:女警察扮妓女在街边抓嫖,只要卖春者有预先支付甚至许诺支付性服务的行为,就会被抓。
另一个说法是指责国家媒体曝光薛蛮子嫖娼行为,说是“典型的公器滥用” 。但从新闻媒体的职能来讲,公众人物,特别是掌握一定公共权力,或者具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受到媒体关注和揭露,符合“公共利益”。西方政客和名人行为不检点,卷入性丑闻,一向是西方媒体大报特报的题材。
薛蛮子在网络拥有上千万“粉丝”,自然属于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指责中国媒体“置更重要的公共议题于不顾,…聚焦薛蛮子的下半身”,有失偏颇。
不符合司法程序
当然央视报道公众人物嫖娼后坦白的事情本身可以从媒体专业角度作出评论,也可以从法律专业角度评判。一些法律专家就认为中国电视播放犯罪嫌疑人在法庭审判前坦白交待,不符合正当的司法程序,会干扰司法正义。
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律专家教授埃娃•皮尔斯认为,在刑事程序开始前公开嫌疑人认罪的做法是毛泽东时代的刑事正义。这位专家认为在毛泽东时代的刑事程序的目的不是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是为了教育公众。
其实问题可能不是中国打击卖淫嫖娼的法律过于严厉。有估算说中国卖淫女至少有数百万,恰恰说明中国的相关法律和执法不力。卖淫嫖娼涉及的远不止是道德问题,卖淫往往离不开对女性的强迫、迫害和剥削,甚至涉及拐卖妇女等犯罪。比起公权力干涉嫖娼的道德问题,也许保护妇女权益是个更应该受到关注的问题。公知,舆论领袖和社会良心应该拷问为什么中国不使用法律和警察这种公权力改变中国大量女性被迫卖身的残酷现实。
“没有硝烟的战争”
由此看来,薛蛮子引发的争议不在于公权力使用是否合理,而根本原因是中国的公权力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和挑战,这似乎才是网络政治意见分子和争吵的根源。名人嫖娼被抓引发了借题发挥的讨论,矛头所指的是中国公权力不合法的问题。
在中国的宪政和普世价值支持者希望改造中国公权力,同西方民主国家接轨,使之符合议会制,多党监督的形式。否认中国公权力或国家权力的合法性为质疑公权力的的具体使用提供了理由,这样往往就到了“凡是”公权力都要反对的地步。中国的异见和反对派舆论发展到这种地步,就成了否定一切的造反派。那有点像毛泽东在取得政权之前说过的:“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中共的导师说过,没有革命的舆论,就没有革命的行动,强调舆论先行的重要性。中共历史上开展的整治运动都是先从舆论造势开始。中共即使到了习近平时代似乎还没有完全忘记舆论的重要性。
最近中共党报已经开始呼吁党的干部要正视舆论挑战,《北京日报》也发表评论说在网络这个意识形态的战场正在进行不见硝烟的战斗,而且和真正的战场一样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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